2025年4月28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简称“资本公司”)签订《增资协议》。据此,本公司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将对资本公司增资合计人民币19.9亿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增资人民币9.751亿元,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以现金增资人民币10.149亿元。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19.9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拥有资本公司的股份权益维持不变,仍为49%及51%。
本次增资
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10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19.9亿元,其中本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751亿元,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149亿元。增资款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资本公司支付。
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双方持有的资本公司股权比例不变。各方同意对资本公司原公司章程作出相应变更并依法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的原因及裨益
2025年,资本公司拟发起设立氢能基金,参与中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并围绕充换电、储能等领域进行投资,与本公司产业链有较好地协同性。本公司通过按股比向资本公司增资,能够进一步间接提升本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以及高端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布局力度,有助于支撑本公司产业链转型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