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0.9、0、95和1.0元/千瓦时三档。而分布式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度电补贴被定为0.42元/千瓦时。
要注意的是,文件中只说是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并没说地面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光伏电站包括地面光伏电站,屋顶光伏电站等各种光伏电站。发改委于8月发布的《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13]1381号),文件提到对于分布式光伏的定义: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分布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安装、运行方式以用户端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或有电力输出的能量综合梯级利用多联供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分布式发电方式:
(二)以各个电压等级接入配电网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
这里的核心是用户侧安装并网,自发自用多余上传。对于是否在地面还是屋顶,并网电压等级,电站规模都没有要求。分布式光伏电站是一个笼统模糊的范畴。
那么我想问,一个20MW大型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是否可以申请标杆上网电价呢?如果能够享受标杆电价,作为分布式屋顶电站,还能申请0.42的度电补贴吗?很多人都说那肯定不行,但是你有文件依据吗?这个文件里看不到这样的规定。显然这是利益最大化的方案。或者说文件存在漏洞。
这么重要的文件居然没有对享受标杆电价和度电补贴的光伏电站的范围作出一个的严格的界定。这会为将来的操作执行留下解读和理解偏差,埋下争议隐患,或者让那些想钻空子的人找到操作空间。
作为一个国家部门的法规性文件,文件起草是否应该规则更严谨、逻辑更缜密、语义更少歧义、操作更利于执行呢?我们不希望总是看到用一个新文件去弥补一个老文件的漏洞,这样文件越来越多,满天飞,让人无所适从。一个部门文件的起草水平和这个部门的业务水平显然是正相关的。(作者 和海一样的新能源 微博) |